黑龙江通报6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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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11 20:40:06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黑龙江通报6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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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常态化惩治诬告陷害工作走深走实,持续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机关、黑龙江省公安厅现将6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王某某诬告陷害他人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案。2024年9月,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街道办事处干部王某某,向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时任街道党工委书记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系王某某因未被推荐提拔心怀不满,为发泄私愤实施诬告。2025年1月,公安机关对王某某作出罚款五百元的处罚。2025年4月,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丁某某诬告陷害他人买官卖官、大肆敛财等问题案。2025年7月,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西联中学原校长丁某某,向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克山县教育局局长齐某在教育改革过程中造成国家资产浪费,借改革之机买官卖官、大肆敛财等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系丁某某担心齐某推进学校整合改革致使自己无法继续担任校长,为阻碍改革工作正常进行实施诬告。2025年8月,公安机关对丁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纪检监察机关给予丁某某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柯某某诬告陷害他人串通包庇问题案。2025年1月至3月,牡丹江市阳明区居民柯某某,先后两次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爱民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某故意篡改笔录、包庇他人等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系柯某某对其举报的问题线索处置结果不满实施诬告。2025年5月,公安机关对柯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4.王某诬告陷害他人索贿问题案。2025年1月,伊春市伊美区社区矫正人员王某,在该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微信群内发布视频,举报该区红升司法所所长陈某某向其索贿。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系王某对陈某某开展矫正管理工作不满实施诬告。2025年2月,公安机关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5.滕某某诬告陷害他人在办案中存在辱骂、挑衅、恐吓等问题案。2025年6月,鹤岗市兴安区居民滕某某在快手平台发布视频,举报该市公安局兴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文某某在办理其寻衅滋事一案时,存在使用暴力、辱骂、挑衅、恐吓等行为。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系滕某某为发泄私愤实施诬告。2025年7月,公安机关对滕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6.夏某某诬告陷害他人侵吞土地补偿款问题案。2024年7月,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居民夏某某,在该区纪委监委此前已反馈其举报时任白桦乡乡长李某侵吞其土地补偿款问题不实的情况下,仍就该问题反复向省财政厅、大兴安岭地委等相关部门、地区举报。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系夏某某为达成个人不合理诉求,主观臆测实施诬告。2025年3月,公安机关对夏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纠错】 【责任编辑:邱丽芳】